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公示
2017年12月26日,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情况专题会议召开后,我市主动认领了24项问题和整改任务,其中涉及我委工作2项,经全面梳理排查,目前相关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。根据有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,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向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,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(包括电子信函),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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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3月20日
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
有关部门
省序号
整改任务具体要求
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
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8
减煤工作不到位,国家2013年明确,山东省到2017年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,且2015年与2012年相比实现负增长。省发展改革委2015年7月才出台有关工作方案,各地市随后陆续制定落实方案。此间在没有减量替代的情况下大量上马燃煤项目。2015年和2016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分别比2012年增加694万吨和706万吨。
近年来,威海市充分发挥全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协调小组综合协调作用,通过淘汰落后产能、压减过剩产能、淘汰治理燃煤小锅炉、提高煤炭利用效率直接减少煤炭消费,不断优化能源结构,降低煤炭消费比重,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。截至2015年底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与2012年相比实现负增长,2016年底,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下降291.2万吨,提前超额完成了2015年省里下达我市的“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降低70万吨”的任务目标。从省通报情况看,2017年,威海市预计能完成2017年省下达给我市“2017年煤炭消费比2016年净压减2万吨”的任务目标,省历次下达我市任务目标已全部完成。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,所有新上耗煤项目一律实行煤炭减量替代,把好煤炭消耗增量入口关,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任务目标。
30
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明确要求,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。但今年来山东省自备燃煤电站建设却呈现井喷式增长,2013年以后违规建成或在建机组装机容量超过2000万千瓦。
2013年以来,我市未审批、核准、备案自备燃煤电站项目,除热电联产外,未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,下一步将继续严格项目审批,把好项目入口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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