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提示:2017年,市发展改革委围绕“三去一降”,积极落实国家鼓励外资企业发展政策,为胶州市诺维亚聚合物公司(加拿大独资)、莱西市住电电子线束公司(日本投资)、黄岛区明月海藻集团及格兰茨斯托夫工业制品公司(香...
2017年,市发展改革委围绕“三去一降”,积极落实国家鼓励外资企业发展政策,为胶州市诺维亚聚合物公司(加拿大独资)、莱西市住电电子线束公司(日本投资)、黄岛区明月海藻集团及格兰茨斯托夫工业制品公司(香港独资)等6家外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办理了鼓励类项目确认,上述企业合计714万美元的进口设备可享受关税减免超过70万美元。通过鼓励类外资项目免税确认,帮助我市外资企业进一步降低了运行成本,支持企业实施转型升级,营造了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。
(对外经济贸易处)